广东湛美实业有限公司铝灰与含油铝屑无害化资源利用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需要开展广东湛美实业有限公司铝灰与含油铝屑无害化资源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一)项目名称:广东湛美实业有限公司铝灰与含油铝屑无害化资源利用技改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东湛美实业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廉江市良垌镇苑瑶村委高岭,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62481°,北纬21.512656°
(四)建设内容: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0万,占总投资额的28.25%,本项目利用现有空置区域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主要利用湛江市至广东省地区产生的铝灰和含油铝屑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最终生产铝合金锭、高铝矾土熟料等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广东湛美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26677173
联系人:林先生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江门新财富环境管家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0-3083805
联系人:柯工 电子邮箱:323744351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1、信件方式
收件人:柯工 联系电话:0750-3083805
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9号纬丰商业广场
2、传真:0750-3083805
3、邮箱:3237443517@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您对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您对本项目所造成的社会经济影响和环境影响的看法。
3、该项目是否将给您带来负面影响以及您对此有何要求。
4、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您所关心的该项目建设的其它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之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广东湛美实业有限公司
2022.9.8